长春市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公告。
为切实增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下降新冠肺炎疫情颠末历程进口冷链食物输入风险,确保进口冷链食物
1、所有进入长春市域的进口冷链食物必需进入进口冷链食物监管仓。入仓执行电话预约和申报备案制度。进口冷链食物必需于到达长春市域24小时前,电话预约进入进口冷链食物监管仓事宜。
预约电话:82651058、82654316,预约时候:天天8:00-17:00。
同时,报备进口冷链食物根基信息和“三证一码”(入境货物检讨检疫证实、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合格证实、进口冷链食物消毒证实和进口冷链食物溯源信息)等材料,并遵照指按时候、指定地址入仓。不克不及供应上述信息和材料的进口冷链食物,一概不得进入长春市域。
2、进入长春市域的进口冷链食物预约入仓、申报备案后,必需当即登录“吉冷链”电脑端或手机APP端,填写货物名称、数量、规格、分娩日期、保质期、原产国等根基信息,上传“三证一码”,并获得“吉冷链”追溯码。(“吉冷链”电脑端登录一时网址:http://211.141.74.195:1081,或颠末历程吉林省市场监管厅门户网站首页“吉冷链”追溯系统进入。)
3、进入长春市城区、开辟区的进口冷链食物,进入长春市进口冷链食物监管仓进行挂号、核酸检测、消毒等。长春市进口冷链食物监管仓设在长春华商冷藏物流有限公司,地址:长春市宽城区畅旺路3488号。
进入榆树市、德惠市、农安县、公主岭市的进口冷链食物由本地政府指定监管仓进行挂号、核酸检测、消毒等。
4、进入监管仓的进口冷链食物,经核酸检测和消毒合格后,24小时内必需出仓。消毒费用由食物分娩经营者承当。未按时出仓的,超时仓储费用自理。
5、采样核酸检测呈阳性的进口冷链食物,其对应批次食物及响应包装遵照《新冠病毒核酸阳性食物措置指南》要求,进行应急措置。
6、食物分娩经营者应在分娩经营场合显著位置公示入境货物检讨检疫证实、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合格证实、长春市进口冷链食物监管仓消毒证实和“吉冷链”追溯码。无上述“三证一码”的进口冷链食物,不得上市发卖。
7、消费者在购置进口冷链食物时,执行购置实名制,鼓动鼓励颠末历程电子支付手段进行结算,确保在发现问题食物后第一时候跟踪一定紧密亲密接触人员。
8、各进口冷链食物分娩经营者及恢弘年夜市平易近,应自觉抵制无“三证一码”的进口冷链食物。如发现有关问题,请实时拨打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9、我市将严肃攻击背法背规步履,对拒不履行疫情防控办法的,要执行“三个一概”,即:一概休止分娩经营;一概上限罚款;涉嫌犯罪的,一概移送公安机关。
10、本布告自2021年1月15日零时起实施,此前有关进口冷链食物疫情防控等划定要求与本布告要求不一致的,以本布告为准。
长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向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14日
长春市各县(市)进口冷链食物
长春发布编纂:刘碧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