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交通规则公告!
为晋升红旗街商圈品质,保障城市道路交通和公共平安,有用晋升道路通行能力,按照《中华人平易近共和国道路交通平安法》 《中华人平易近共和国道路交通平安法实行条例》和《长春市道路交通平安办理条例》等有关划定,长春市政府决意对红旗街部分路段交通组织进行调剂。
现将有关事宜布告以下
1、在布告调剂局限内通行的,均须遵照本布告。
2、布告调剂局限为红旗街及其周边区域,包孕和光路(红旗街—虎林街)、红旗街(工农大年夜路—万宝街)、富锦路(红旗街—虎林街)区间。
3、和光路(虎林街—红旗街)由单向通行改成双向通行。
4、红旗街(工农大年夜路—万宝街)8:30—22:00调剂为公交专用车道,公共汽电车、大年夜型客车、校车、通勤班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答理在本段通行,其他天真车制止通行。非天真车全天制止通行。
5、富锦路(红旗街—虎林胡同)19:00—22:00制止天真车、非天真车通行。
6、红旗街与和光路、和光胡同交汇处设置非天真车停放区域,红旗街(工农大年夜路—万宝街)、富锦路(红旗街—虎林街)全天制止天真车停放。
7、行人在布告调剂局限内通行的,理当走人行通道。
8、本布告密布之前由市政府、市公安局印发的交通调流布告与本布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布告为准。
9、本布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长春发布编纂:潘星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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